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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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成十一路与新港八道交叉口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成十一路与新港八道交叉口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505625元
下浮率(区间、间隔):3%(含)~5%(含),间隔(3%、3.5%、4%、4.5%、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信号灯及杆件安装、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设施等工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成的副总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提供任职文件。
4、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5、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6、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人数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的)。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3)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4)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街道建设大厦C座8楼806)进行投标登记,并携带一份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均必须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千岛路193号建设大厦C座806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