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教育城保障性住房项目配电工程利川市教育城保障性住房项目配电工程(ESLC-202412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412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教育城片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6606.6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974.85平方米 ,改造保障性住房768套,其中地下车库及配套服务用房8191.98平方米。工程总供电容量2800kVA(公变部分2000kVA+专变部分800kVA)。 公变部分:本工程涉及范围是从10kV高压搭火杆至本建设项目(公变部分)住宅竖井电表箱;专变部分:本工程涉及范围是从公变配电房专变出线柜至至本建设项目专变配电房及配套柴油发电机一套(本次招标不含专变低压电缆部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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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配电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10 合同估算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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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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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电力工程项目的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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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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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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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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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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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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