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个弹簧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民营创业园;
投资总额:2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辛有才/******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起五个工作日止。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淬火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NMHC经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浸漆、烘烤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标准。磨簧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淬火工序未收集到的颗粒物、NMHC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操作过程中的规范度以及对设备的管理,减少厂区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通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通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钢丝、废砂轮、金属屑、废钢丸、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滤筒、废电泳漆桶、废活性炭、含油金属屑、废油等。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钢丝、废砂轮、金属屑、废钢丸、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滤筒,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电泳漆桶、废活性炭、含油金属屑、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四、环评单位情况:
******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县城雨润星雨华府2幢305室
联系人:陈胜将 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