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需求,如对该项目需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期限前递交至我方。
- 项目名称:******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
标的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备注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1项 |
29.67 |
详见 附件1 |
云南省 普洱市 |
合同一年一签;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29.67万元/年。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符合“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财采〔202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7款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代替情况的,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提供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又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又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符合“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财采〔202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7款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代替情况的,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提供服务。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莲花村委会旧寨田
五、意见反馈:
1.如对技术参数有合理意见建议的或公示参数存在排他性的,可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按下列要求执行:
(1)邮箱:******7qq.com
(2)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委;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