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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4-2026年度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04-17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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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4-2026年度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正招字[2024]第7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4-2026年度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吴忠市及各县区;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4-2026年度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预算金额:25万元/年(三年预算金额75万元,每年按实际拍摄金额结算);

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有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指南:第一步: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搜索栏输入“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点击搜索,如列表中未出现判决裁定书,则将查询结果截图;如列表中出现判决裁定书,则进行第二步。第二步:直接在当前页面的搜索栏输入“行贿”二字,并对列表中的判决裁定书进行核查,如有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判决裁定书,则对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进行核查,生效之日未超过三年的,禁止投标人参与投标;如未有投标人存在行贿的判决裁定书或生效之日超过三年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如有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未按要求提供或仍在禁入期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系统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0409日至20240417日,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宁夏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宁夏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XEZF),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站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报名、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4.2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手机CA数字证书(标证通)用于电子标书制作、上传及签章,办理手机CA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专区”-办事指南-手机CA(标证通)办理指南,手机CA办理电话:0471-962366在线办理系统网址(******/epbzt/index.html)。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95-5咨询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业客服人员。操作视频:******/bszn/015005/******5/******/23394e4f-1a44-4879-b98a-75afb6a1cf00.html

4.3审核资料内容: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备份)及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4290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同时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2.1网上递交: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2现场或邮寄递交:投标人将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备份)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至宁夏银川市宁安南街490号银川市IBI育成******服务中心505室;收件人:张泽坤******;快递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快递包裹有明显破损,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数字证书(标证通)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EpointBidOpening)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并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联系电话:******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565号

代理机构: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泽坤、杨凡           联系电话:0951-************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服务中心5楼招标部(五里台路与烟墩路交叉口)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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