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北门河再生水处理工程(锁黄仓再生水处理厂)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有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威宁自治县北门河再生水处理工程(锁黄仓再生水处理厂)”,现作如下澄清:
序号 |
更正澄清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2.3 第5条) |
5、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照毕府办通〔2017〕92号有关毕节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的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将用我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招标人的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
5、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将用我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招标人的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站通知,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文件预览:
威宁自治县北门河再生水处理工程(锁黄仓再生水处理厂)第二次澄清公告.pdf
威宁自治县北门河再生水处理工程(锁黄仓再生水处理厂) 澄清公告(2024.12.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