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4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000万元,占10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1 | 河曲县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马连口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946067.000000 | 合同名称:河曲县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马连口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 |
2 | 河曲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楼子营村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000000 | 合同名称:河曲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楼子营村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 |
3 | 河曲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项目(楼子营镇河湾村保护民宅护坡修筑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743000.000000 | 合同名称:河曲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项目(楼子营镇河湾村保护民宅护坡修筑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420241 |
4 | 河曲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马连口村屋顶光伏电站)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781000.000000 | 合同名称:河曲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马连口村屋顶光伏电站)合同 合同编号:11N******420242 |
部门(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