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至 2025年1月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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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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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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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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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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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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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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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00 |
90 |
合格 |
安康 |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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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00 |
90 |
合格 |
陈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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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公司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 公司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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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有限公司,项目总工职称证专业不符合要求,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有限公司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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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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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人民政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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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渝皓阳******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