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和《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环函〔2018〕210号)的相关要求,即:建设单位应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信息公开工作。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外,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日喀则地区岗巴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地区岗巴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市岗巴县县城东南约4.5km处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
联系电话:******
反馈日期: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
作者(一入环评深似海,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12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