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昌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49.0% 贷款 51.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设充电平台、监控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在昌宁县物流园区、工业园区、村镇客货运场站、县域城区、公路沿线、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等地点实施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182座公用充电站,新增充电桩285台,充电枪570枪,总功率41400kW;建设1座重卡换电站,设计额定充电功率2500kW,配置14块350kW·h电池。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2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改革局0875—****** |
备注: | ******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明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施美娜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昌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7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3 09:00 |
开标地点: | 昌宁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767.3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所涉及的电力和充电站等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调查、设计、设备硬件采购、设备硬件安装与单机调试、电力系统联入网测试及试运行、缺陷修复、业务培训、维护、升级等,具体工作内容为:(1)前期调查与设计:含调查、测量、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设计审查、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全部与设计相关的工作。(2)设备采购:充电站、变压器及供配电设备、电线电缆、场内监控、物联网充电车位智能道闸、AI新能源车牌识别系统设备、智慧化运管平台(含配套软件的采购与开发)等设备采购工作,含采购、工厂检验、包装、运输、进场检测、保险((产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质保期内的保险))。(3)施工:经******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防雷工程、配电工程等的施工、设备安装与单机调试、电力系统联入网测试及试运行、缺陷修复、业务培训、维护、升级。(4)配合协调:配合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5)根据项目需求,配合发包人将本项目电力工程系统纳入电力产权部门的电力系统,确保通过联入网测试。(6)履行质量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保山市昌宁县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开标前联合体投标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管控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等。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合计资质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条规定,联合体成员应按其所具备的资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具备下述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修、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合计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工程师及以上(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合计人员满足上述要求。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下列条件。①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施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行政处罚期内)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