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新型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项目(一期)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型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沈侠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