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4000载重吨平台供应船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4000载重吨平台供应船项目 工程项目
******集团公司“七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国际油价渐渐回升的利好条件下,海上勘探、开发、生产作业预计持续增加,至2025年,国内油气产量计划达到7500万方以上,油田作业量将稳步上升。船舶事业部该类型1艘船舶被禁用,1艘船舶为弥补有限天津分公司该马力段用船缺口,并为油服公司内部或潜在客户的用船需求储备资源,因此船舶事业部提出申请期租2艘4000载重吨平台供应船,作业期预计2年(固定期) +1 (选择期)年,单船作业量预计1090天。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服4000载重吨平台供应船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441/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1.★船舶甲板载货面积≥500平方米(提供船舶性能资料或船体说明书);2.船舶主机功率6000-8000马力(常规推进)或5000-7000马力(电力推进),复合推进的船舶总功率应满足电力推进的范围(提供船舶证书或船体说明书);3.★船舶载重吨3500DWT≤载重吨≤4500DWT(提供船舶性能资料或船体说明书);4.★对外供货系统(提供船舶性能资料或舱容表),1)淡水舱容(压载水舱及饮用水舱总和)≥1000立方米,2)柴油舱容≥500 立方米,3)散料舱≥150立方米;5.泥浆舱≥200立方米(提供船舶性能资料或舱容表)。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年(固定期)+1年(选择期),即本次公开招标协议有效期为2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续签1年。 交货数量 / 招标范围 4000载重吨平台供应船的作业范围:提供油田各设施及港口之间的船舶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协助海上作业、供应物资材料、守护值班、污染控制及处理、海上救助作业等服务。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船舶应具有有效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投标时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符合证明(DOC)(投标时提供扫描件),且以上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均与投标人一致。 (3)投标船舶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未处于被光租状态)船舶或光租船舶(投标人以光船租赁形式租入船舶),投标人自有船舶需提供与该自有船舶名称一致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全部页面),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所享有的船舶所有权份额应大于50%,光租船舶需提供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全部页面),以证明投标船舶为投标人自有或其有效光租期内船舶。(4)投标人管理同类型的船舶(OSV)规模不少于3艘,并提供不少于3艘船舶所有权证书(全部页面)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全部页面),以证明投标人的运营管理能力,证书中船舶的所有人或租赁人应为投标人,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所享有的船舶所有权份额应大于50%。(5)投标人所投船舶须为CCS级或其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船级,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相应船舶入级证书。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经营范围应包含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且不得限制海域,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服务完工证明时间为准,如合同为年度协议形式,以船舶服务订单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具备至少 1 个合同的中国海域的供应船或守护船或三用工作船完工服务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服务期间合同服务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为年度协议形式,提供船舶服务订单的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服务时间、船舶类型、服务内容(应体现船舶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船舶作业服务业绩完成主体应为投标人,投标人转包完成的业绩无效。3.8 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3.9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28/29层会议室(如采用邮寄方式则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2号京信大厦 28/29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海洋石油支持船(OSV)定义:满足国际海事组织的近海供应船设计和建造指南,为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和油田废弃活动提供作业支持的专业船舶通称,且具
******消防、溢油回收、特殊
******委员会将按照本办法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价格评审。
******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标的物最多为2艘船舶,若有效投标人的合格船舶数量≥4艘,则授标2艘船舶;若有效投标人的合格船舶数量等于3艘,则授标1艘船舶;合格船舶数量少于3艘,本次招标流标并重新招标;3、投标船舶所有权人或船舶共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投标船舶所有权人或船舶共有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中“档案状态”为“受控”或“总冻结”的;本次投标相关产品/业务在
******集团);投标船舶所有权人或船舶共有人供应商档案的“申请信息”中“已合作品类”下“业务状态”为“新业务冻结”或“执行冻结”的(适用于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 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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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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