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 ******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科技谷标准厂房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西侧、北侧贴临萧政工出〔2023〕1号地块,东侧、南侧为现状农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在杭州市萧山区西侧、北侧贴临萧政工出〔2023〕1号地块,东侧、南侧为现状农田的地块新建生物科技厂房,包括1栋生物医药标准厂房(二层)、1栋配套的能源中心(二层和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能源中心为标准厂房及周边临近园区生活空调提供采暖(燃气锅炉)及供冷(冷水机组),不为生产项目提供热能,其中燃气锅炉为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全套系统包括2台3500kw的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和2台7000kw的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冷水机组共9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位于标准厂房以及能源中心屋面,主要为标准厂房提供电能,光伏板总面积约为6559.8m2。 | ******有限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NOx设计浓度在50mg/m3以下,项目废气通过13m高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冷却塔污水和软水设备清洗废水达到纳管要求,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进入临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