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通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贵州
源发布时间:2024-10-2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城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物管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业主: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从源头至末端的全过程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规范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二、本通告适用于兴仁市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

三、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从严落实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责任,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种类型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

四、凡在兴仁市城区产生建筑垃圾的各类建设工程、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经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之后方能施工。同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和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报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五、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证),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核准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临时堆放场)。运输期间严格按照核准运输路线、时间运行,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及超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六、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规范运输相关规定,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

************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0859-******

九、目前经核准的临时堆放场和运输企业信息如下:

兴仁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联系人:侯安方,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联系人:安欢,联系电话:******

******办事处等部门严厉打击“黑车”(未经备案、核准的企业或个人)非法运输建筑垃圾,和施工企业、物管企业、装饰装修业主将建筑垃圾交由“黑车”(未经备案、核准的企业或个人)运输、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并定期通报曝光。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