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如下:
1、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9.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修改为:
9.10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 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 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2、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10.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删除。
3、将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中的“(二)定标办法(自行择优程序和标准)”4.定标时间地点修改为:4.定标时间地点
定标时间为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不超过7个工作日)完成定标。
4、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补遗文件,并按此执行。
******小学(盖章)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