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设局濮阳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数智园区中心部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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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工财招标采购-2024-2 | |||||||||||
******建设局濮阳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数智园区中心部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2,607,990.59元 | |||||||||||
最高限价:******.5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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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根据《关于加强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现有智慧园区平台进行升级,以满足应急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验收要求、智慧化工园区示范要求以及河南省关于新型智慧城市要求。本项目建设需满足入选智慧化工园区名录、通过重大风险防控项目验收等目标;平台能与现有平台充分融合,数据互联互通。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硬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探测设备、管廊监控设施,完善园区封闭化和停车场监管设施等。 2、支撑平台:大数据平台、信息集成平台、物联网平台、人工智能平台。 3、应用软件平台:升级智慧园区驾驶舱、园区综合管理一张图、一园一档与一企一档、环保管理、安全管理、封闭化、应急、公共管廊、预警报警、辅助决策等应用系统,补充智慧能源与碳排放管理、产业管理、智慧办公、公共服务、移动应用、运维管理等应用系统。 4、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通信网络及云网资源、应用中台服务、数据中台服务、物联网平台接入服务、CIM平台服务、智能视觉感知平台服务、事件中枢服务、领导驾驶舱服务等。 | |||||||||||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运维期1年,质保期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濮财购{2023}17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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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格式自拟)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5)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3.方式:网上获取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建设局 | |||||||||||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东段 | |||||||||||
联系人:刘昕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建设东路303号 | |||||||||||
联系人:李翔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翔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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