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高速路口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华安经济开发区高速路口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高速路口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ZZHH采购******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91471.6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91471.66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华安经济开发区高速路口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 1.00 | 991471.66 | 项 | 建筑业 | 否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项目负责人 |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公章。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采购项目谈判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注:本项目要求的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详见谈判公告8.条款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8.2******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9日15:00时******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19日15:00时******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8室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方法:******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联系人:小欧
联系方法:******
日期: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