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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2-13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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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条,减速机,电机,接近开关,阀门,低压产品以及自动化配件
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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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建立健全土地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全面掌握广陵区建设用地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更好地推动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有关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方案(试行)》要求,编制广陵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和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托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等现有各类数据平台,补充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产出效益和管理绩效等各类数据,构建形成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周期一本账,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全场景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二、工作任务广陵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和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调查工作开展检查,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出具意见上报省厅。1、绘制工作底图。充分整合利用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权籍调查成果、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和开发区土地集约用地利用评价成果等现有数据成果,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绘制以宗地(地块)为单元的工作底图,上传至省厅“苏地慧用”场景。经厅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底图进行信息匹配后,再进行校核确认。 2、开展社会经济和用地情况调查。补充调查社会经济和用地情况信息,包含宗地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投入产出效益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各类经济社会数据以上年度1231 日作为统计时点。 3、建立动态更新机制。调查成果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土地供应、开发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状况发生变化的,由省厅大数据平台自动更新,并推送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确认;用地效益、社会经济等数据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年度更新。4、强化成果应用。强化与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开发区用地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分析应用。三、工作原则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和 2024 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要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完善调查机制,强化数据赋能,健全监测监管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要强化协同配合,做好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衔接,加强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提升调查效率和监管效能;要扎实稳妥推进,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充实人员力量,坚持实事 求是、全面细致,确保调查成果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调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省厅将加强工作检查,强化技术指导。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反馈。四、时间安排

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全部建设用地调查成果提交展开

服务周期:90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12-25 15:00:00

谈判地址: ******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24 18:00:00

发布时间:2024-12-13 16:06:24

采购编号:JSYZC090899Z******975

采购单位: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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