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丰县******农村局辽农函(2024)15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监测中心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 目土壤培肥工 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土壤培肥工程类)二次
2.2标段明细表:
标 段 |
标段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标段项目编号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投标 限价(万元) |
2 |
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 肥工程(第一批)( 二标段)二次 |
东丰县大 兴镇 |
ZYJZZB-2024 -088-2 | 增施有机肥0.4368万 吨;施肥面积2.184万 亩,有机肥施用方法 :机械抛撒。 |
2025年02月07日- 2025年10月30日 |
340.704 |
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施肥面积2.184万亩
2.4质量目标:有机肥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525-2021) 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含有机肥生产 或销售(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 , 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标准 ,须提供质检报告 、肥料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有机肥抛撒能力 。
******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的财务审 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 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