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核发X500龙文区口社-东溪段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东溪长泰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X500龙文区口社-东溪段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东溪长泰段;
******有限公司;
3.拟选址位置: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东溪农场、口社村及长泰区十里村;
4.拟选址用地面积:5.1045公顷;
5.拟选址用地性质:公路用地(H22)。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邮编:363005。网址:******,联系电话:0596-******,联系人:小林。
******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