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绥棱县报废农机具、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绥棱县报废农机具、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绥棱县绥棱镇东方红村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7日
绥棱县报废农机具、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审批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绥棱县报废农机具、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绥棱县报废农机具、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绥棱县绥棱镇东方红村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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