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太谷县双联玛钢厂年产10000吨沟槽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铸造厂区)
二、建设地点:太谷县胡村镇沙沟村东420m处
三、公示内容: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公示,2023年8月1日~2024年1月31日
四、公示情况说明:太谷县双联玛钢厂年产10000吨沟槽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铸造厂区)位于太谷县胡村镇沙沟村东420m,占地面积9267㎡,地理坐标在东经112°38′,北纬37°27′,职工80余人。设计生产玛钢铸件10000吨/年,实际生产能力******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太谷县双联玛钢厂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铸造厂区)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5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以太环函[2019]260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 表进行了批复。2021年8月,公司编制完成了《太谷县双联玛钢厂全自动化造型生产 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铸造厂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21年8月14日,公司邀请行业专家、监测单位等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7月6日,太谷县双联玛钢厂年产10000吨沟槽管件技术改造项目在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平台进行备案,项******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太谷县双联玛钢厂年产10000吨沟槽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铸造厂区)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月4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以太环函【2023】1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企业对其中5000吨铸件不进行喷涂;另外5000吨铸件按客户要求进行喷涂,工程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总体工程于2023年6月建成。2023年6月28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0GWA5U0A001V。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竣工。本项目从立项备案到调试过程,均未发生环境投诉情况。目前本公司以上建设内容和相应环保设备均已建设完成,开始对其进行调试。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柳元生
电话:******
地址:太谷县胡村镇沙沟村东420m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