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施办法》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年度工作报告。罗湖区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报如下:
据统计,辖区共有646家社会组织需提交2023年度工作报告,其中社会团体28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4家。截至至今,共有246家社会团体提交了年度报告,27家未提交,9家提交后退回未补报;共有2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了年度工作报告,100家未提交,13家提交后退回未补报。现将名单予以通报。完成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可持登记证书副本到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现场预约取号)加盖年度报告戳记。未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我局将在履行程序后将其载入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通报。
附件:1.已提交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名单
2.未提交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名单
3.已提交被退回未补报的社会组织名单
罗湖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黄天松,联系电话: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