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虎林—长春工程、川二线威远—铜梁段等项目电子巡更巡检系统
项目编号:JGFGS2024-TP-CG-028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总体部署,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以下简称“虎林—长春工程”)已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具备投产条件;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威远/泸县-铜梁)(以下简称“川二线威远—铜梁段”)已于2023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5月具备投产条件;龙口南山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接收站-龙口分输站)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龙口LNG外输管道二期工程”)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具备投产条件。以上目资金已落实,初步设计已批复,为保证工程建设需要,拟于近期启动电子巡更巡检系统采购工作。
标段编号:PAC-JGGS-******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11-21 17:00:07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4 17: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8 08:30:00 开标时间:2024-11-28 08:30:00
标段内容:(一)项目概况(1)虎林—长春工程虎林—长春工程起自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八农场西北侧的虎林首站,途经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虎林市、密山市,七台河市的茄子河区、新兴区、勃利县,哈尔滨市的依兰县、方正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以及吉林省长春市的榆树市、德惠市2个省4个地级市12个县(区),终点为长春联络压气站,线路总长约795km。沿线共设8座输气站场,其中,7座新建站场(虎林首站、虎林分输站、密山分输清管站、七台河分输清管站、方正分输清管站、尚志分输清管站和榆树分输清管站),1座合建站场(长春联络压气站)。新建线路截断阀室31座,均为监控阀室(A类3座,B类28座)。(2)川二线威远—铜梁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威远/泸县-铜梁)(以下简称“本工程”)线路起于威远首站和泸县首站,管道在内江注入站汇合,止于铜梁合川界。途经四川、重庆2省(市),线路总长为282.77km,全线设计压力10MPa,设计年输量202×108Nm3/a,设计日输气能力7150×104Nm3/d(折合设计年输气能力250×108Nm3/a),管径D1016mm/D1219mm。全线设置内涂层,采用L485M/L555M钢管。(3)龙口LNG外输管道二期工程龙口南山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全长31km,设计压力10.0MPa,管径为DN1200。起点为与接收站合建的外输首站(以下简称“南山首站”),终点为龙口分输站,沿线新建南山首站和龙口分输站,以及龙港阀室1座。龙口南山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与东干线自港区六号公路起同沟敷设至管道末点,同沟敷设长25.3km。(二)采购物资(1)虎林—长春工程虎林—长春工程需求电子巡更巡检系统1套。(2)川二线威远—铜梁段川二线威远—铜梁段需求电子巡更巡检系统1套。(3)龙口LNG外输管道二期工程龙口LNG外输管道二期工程需求电子巡更巡检系统1套。交货期限:按照买方排产通知交货,交货期不能超过30天。质保期限(月):供货商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现场最终验收日期后24个月或交货后36个月(此36个月仅适用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验收不能按时进行时),以先到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为保证本次采购电子巡更巡检系统产品质量,综合考虑DEC文件及潜在供货商业绩、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主要设定供应商资格如下:(一)资格类本次谈判供应商允许制造商、集成商、代理商参加,不允许贸易商、联合体参加。(1)手持定位巡检器应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和核发的入网许可证。(2)环境符合性要求:手持定位巡检器防爆等级应满足线路巡检系统数据单规定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提供防爆产品对应的防爆等级证书。(3)供货符合性要求:(主要性能指标、工作原理、核心功能要求)(二)业绩要求(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至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2)供货商提供的前端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自然环境温度条件,需提供本次谈判所用的室外设备的相同型号设备在同等气温地区应用的证明材料。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否则视为业绩无效。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三)财务要求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1月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四)信誉要求(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被否决。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否决。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供应商参与同一标包项目,评标时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供应商全部否决。(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6)供应商因质量问题在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在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参加);被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将被否决。(7)供应商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供应商提供承诺书。谈判小组在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供应商信誉情况的依据。(五)数字化交付要求供应商承诺满足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4-2020-1《油气管道工程设备数字标签规定》、DEC-OTP-S-IT-001-2020-1《油气储运工程电子标签技术规格书》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1)虎林—长春工程虎林—长春工程需求电子巡更巡检系统1套。(2)川二线威远—铜梁段川二线威远—铜梁段需求电子巡更巡检系统1套。(3)龙口LNG外输管道二期工程龙口LNG外输管道二期工程需求电子巡更巡检系统1套。交货期限:按照买方排产通知交货,交货期不能超过30天。质保期限(月):供货商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现场最终验收日期后24个月或交货后36个月(此36个月仅适用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验收不能按时进行时),以先到为准。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陈彦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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