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城市“金边银角”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4U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1幢3175室 | 93(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城市“金边银角”建设 施工范围:城市“金边银角”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姚瑛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卫、范军、姚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所投报价应当包含该项目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人民币贰万零壹佰柒拾陆元整(¥2017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联系人:范军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
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