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硬终端柜台采购项目(浙江、内蒙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月7日上午09:30,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远东大厦103会议室评审谈判,经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审)结果
-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硬终端柜台采购项目(浙江、内蒙古)
项目编号:0722-2024JT2818ZB3
- 拟采购标的物的说明:详见公示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电科经【2021】725号文,本项目类型为“供货渠道单一来源”。招标代理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5家潜************************有限公司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进行填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进入后续评审。由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废标。
招标代理随后于2024年12月20日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有限公司1家潜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电科经〔2021〕716号)的相关规定,未进行开标,本项目重新招标失败。
******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电科经[2021]706号)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询比价采购(工程项目不适用)、直接采购:(二)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也未能成立的”,经采购人签批确认本项目转为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 ******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335,540.00,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伍仟伍佰肆拾圆整
注册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宝裕村中横大道124号第一栋1楼之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H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罗水琼
- 公示期: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0日
******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异议人名称;
(三)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 异议材料不完整;
(二)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理想国际大厦
联系人:董延群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异议接收邮箱:******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