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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宜丰县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区域:江西
源发布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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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赣水建360924招字[2024]第00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丰县花桥乡、同安乡、棠浦镇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2548.99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152日历天,20250115-20250615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8) 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0106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70900,开标地点为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7.2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排序前三名投标人名称、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5-******)。

7.6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7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

       址:宜丰县县城

     人:罗淑荣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宜丰县新昌镇迎宾大道万和翠庭 

     人:刘静

       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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