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展览展示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北新镇双仙村4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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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员:赵洁丽(******************0410)
项目概况:
一、现有项目位于启东市北新镇双仙村,已完成环评审批、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本次技改扩建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主体工程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依托或局部改建,淘汰精密锯、吊铣床等设备13台,新增数控雕刻机、封边机等生产设备75台(套),整体设置生产设施设备122台(套)。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工艺品5000件、特种木制品1500套、展览展示设施4800套(含喷胶1800套+无喷胶3000套)的产能。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320661-89-02-665307)。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以新带老”,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产品、工艺及设备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及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须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先进水平。
2.完善现有厂区雨污水管网分类收集及其处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
3.严格控制有机废气、粉尘及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生产区域应采取地面水泥固化,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变更申领期间应调整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