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森林草
原火源控制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尖扎县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森林草原火源控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方奥询价(工程)2024-043
项目名称:尖扎县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森林草原火源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
采购内容:购置成品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价资格;(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内)
5、本次询价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备案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获取(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开户基本信息)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100.00元(询价资格不能转让,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对象及取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商业街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2024年12月18日
原火源控制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尖扎县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森林草原火源控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方奥询价(工程)2024-043
项目名称:尖扎县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森林草原火源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
采购内容:购置成品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价资格;(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内)
5、本次询价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备案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获取(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开户基本信息)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100.00元(询价资格不能转让,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对象及取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商业街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03号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