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我县2024年共有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现将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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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