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浙瓯〔2024〕16 号)第三(八)2条,经审批采取议价方式招标。在公司纪检小组人员的监督下,经三方报价,最终确定浙江大成工******有限公司中标,最终中标价为35000元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有限公司纪检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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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