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为2025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于洪区、新民市)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5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于洪区、新民市)
2.3建设地点:沈阳市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2025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涉及改造100******居民户数27895户,建筑394栋,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房屋本体改造,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公共配套设施改造、便民服务设施改造和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70338.88万元。
于洪区、新民市工程费用约为:9138.6万元;
2.6资金来源:市本级资金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出具的清单须通过财政部门审核等工作),以及委托人交办的未在上述内容中表述的其它与项目工程造价指导和咨询服务有关的工作,需出具合格的最终成果文件,各区造价单位负责协调配合设计单位按统一单价标准形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以及报审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其他工作。
2.8服务期限:2025年02月05日-2025年02月15日,共计1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合同估算价:29.34万元。
2.11投标保证金:0.2万元 。
注:本项目8个区,共划分为6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照铁西区、皇姑区、沈河区、和平区(含苏家屯区)、大东区、于洪区(含新民市)顺序确定中标人,废标、流标标段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 8:30时至 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5日09: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5.4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5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赵晓川 姓名:赵晓川
单位: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工程师 职称:工程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1号
联 系 人:赵晓川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
联 系 人:陈婉婷、陈科、王潞、张涛
电 话:******、******-661、667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