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采购内容
校园安保服务
二、对投标的安保公司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无不良纪录,信誉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对投标的安保公司服务要求
******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幼儿园提供专业优质的保安服务,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维护和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与稳定。
4、安保公司为保安人员办理商业保险或社会保险。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并虚心接受校方的指导和建议;保安人员的内部管理、训练由保安公司自行负责。
6、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恪守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尽心尽责完成校方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有效预防和制止非安全因素的发生。
7、保安人员因脱岗、睡岗、监守自盗、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予制止、布防不合理等因素而造成校方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应负的民事责任;即使校方在对乙方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忽,也不能免除乙方的民事责任。
8、保安人员出现脱岗、睡岗、监守自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违反校方纪律等不称职行为,校方有权提出调换要求,安保公司应在接到调换要求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换。
四、对安保公司提供的安保人员的要求
1、保安公司配备凌河区各校园的专职保安员必须全部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正规化培训,应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专业保安队伍;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派驻各校园的保安人员必须持保安证上岗;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安保工作中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派驻的所有安保人员必须遵守保安公司和各校园的双重管理,以维护校园利益为先,积极主动做好凌河区各校园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五、保安服务管理范围、主要职责及服务方式
1、管理范围
******幼儿园校门口、教学楼和公共区域的执勤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
2、主要工作职责
******幼儿园做好门卫接待,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验证、登记手续,维护各校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幼儿园指定场所的工作、教学区域的治安秩序,确保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
(3)巡视工作场所内的治安状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在处理校园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时,协助各校园保卫部门和校园所属公安机关保护发案现场和维护发案现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各校园指定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及时向工作单位提出防护建议和整改意见,也可提供安全防范咨询服务。以及应校园的进一步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保安装置的技术服务。
(5)依照各校园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如各校园大、中、小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园内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注:各岗位具体职责由所从事安保工作单位另行下达。
3、服务方式
安保服务方式是中标单位派出主管工作人员,组织安保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区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六、专职保安人员岗位数量需求
根据凌河区各校园现阶段保安人员需求,各校园专职保安总数不少于66人。具体岗位人员配备见下表:
凌河区校园保安配备分布表
序号 | 校(园)区 | 所需岗位人数 |
1 | ******小学 | 7 |
2 | ******小学东校区 | 4 |
3 | ******小学紫明校区 | 3 |
4 | ******小学 | 6 |
5 | ******小学 | 4 |
6 | ******小学 | 3 |
7 | ******小学 | 3 |
8 | ******小学 | 3 |
9 | ******小学 | 3 |
10 | ******小学 | 2 |
11 | ******小学 | 2 |
12 | ******小学 | 2 |
13 | ******小学 | 2 |
14 | ******学校 | 2 |
15 | 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 2 |
16 | 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分校 | 1 |
17 | ******幼儿园 | 2 |
18 | ******幼儿园紫明分园 | 2 |
19 | ******幼儿园 | 2 |
20 | ******幼儿园 | 2 |
21 | ******幼儿园 | 2 |
22 | ******幼儿园 | 3 |
23 | ******幼儿园 | 2 |
24 | ******幼儿园 | 2 |
合 计 | 66 |
七、合同期限及保安服务费用预算
使用单位与中标的保安公司签订正式的“保安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再续签。
采购方每月按固定日期向中标的保安公司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按照校园安保实际上岗人数结算。
八、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中标的保安公司负责提供进驻校园的保安人员执勤所需的安保装备(钢叉、橡胶棒、盾牌、辣椒水);通信设备(对讲机、手电筒等);服装及雨具等。每个岗位就以上装备必须配备齐全。
******幼儿园安全实际出发,需经常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3、应建立健全保安人员内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方案预案;设立保安管理点主管,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4、中标的保安公司必须采取切实的************幼儿园的保卫处,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保卫处。确保安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的变动而受影响。
5、中标单位负责为每位保安人员办理商业保险或社会保险。上述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6、中标单位派驻到各校园的保安人员,需向采购单位提供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要求以上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必须报采购单位安全办备案。
九、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
1、采购方应按国家劳动标准,提供劳动条件,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尽可能提供就餐和休息条件;
2、采购方不得向中标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收取费用;
3、采购方有义务向中标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告知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
4、采购方有义务协助中标方对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开展教育工作;
5、中标方有义务向采购方提供具备保安资格的保安人员,采购方有权依法和依照合同的约定调换不适合的保安人员。
6、双方均不能要求被派驻的保安人员执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工作。
7、中标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可以将其退回中标方并要求更换。但采购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中标方:
① 严重违反采购方的规章制度的;
②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 派驻的保安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⑤ 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或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十、责任划分原则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派驻的保安人员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执行职责时,造成自身人身伤害和死亡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派驻的保安人员除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原因外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伤亡的,以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划分标准,由责任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中标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中标方保安人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采购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
采购方每月要按时、足额向中标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如超过30日的,中标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停止安保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十二、双方经协商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变更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变更和解除后的合同应该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未形成新的书面合同之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十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履行期届满;
2、采购方或中标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采购方或中标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以及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