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兴宾七洞风电场项目地块详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10、《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1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1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13、《风电场工程道路设计规范》(nb/t10209-2019)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 年修订)》;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7、《来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8、《来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19、 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20、 规划范围现状基础资料、上位规划等资料。
二、规划范围
项目用地位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凤凰镇和良塘镇,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0340公顷。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根据需要可配套建设为生产及生活服务的生活楼、生产楼及其他附属用房。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五、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
七、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兴宾七洞风电场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
******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10、《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1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1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13、《风电场工程道路设计规范》(nb/t10209-2019)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 年修订)》;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7、《来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8、《来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19、 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20、 规划范围现状基础资料、上位规划等资料。
二、规划范围
项目用地位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凤凰镇和良塘镇,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0340公顷。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根据需要可配套建设为生产及生活服务的生活楼、生产楼及其他附属用房。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五、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
七、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兴宾七洞风电场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
******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