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心肺复苏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医院心肺复苏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Y(CG)2024-1227
项目名称:******医院心肺复苏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800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医院心肺复苏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8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肺复苏培训基地建设,包含硬件和软件系统。通过数智化系统指导训练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及AED的正确使用。可进行CPR.D的考试及发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部服务须由小微企业承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时,下午12:00至23:59分(北京时间)
方式:线上获取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2日15: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本项目的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2.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米购人、米烟代理礼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份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示法的政府采购】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新源县江额尔生西街009号
项目联系人:洪阳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座9楼
项目联系人:尚俊丽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