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ZSZBGS[GK]******-2
二、项目名称:渔业产品批发服务采购(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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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6号倪世物流园一层D17 | 667,200.00元 | 副食品采购:667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副食品采购):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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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副食品采购 | 福建省闽西监狱学员食堂渔业产品批发服务采购 | 采购人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7天以书面、电话通知等形式订货;我司收到订货单后在订货单指 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将货物送到并卸放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过秤验收;验货所需资料随货同行。如遇加单、补货或其他特殊情况在收到订货单2小时内送达。 | 合同签订后5天内开始交货,按采购人需求配送。 | 批 | 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为有效期限内安全卫生产品。如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规范标准执行。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全,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我司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667,2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江树友 |
评审专家: | 周玲 、 陈爱华 、 张允赏 、 林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96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96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50(含)以下的费率标准为1%,50-100(含)的费率标准为0.9%。③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副食品采购:0.91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6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为通过;
2.************************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3家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3.本项目合同期1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96万元则本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4.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即960000元)。
5.本项目中标折扣为:6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西监狱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烝、胡文姬、柯凤芳
电话:0591-******-8620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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