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坪地金水桥片区物业屋面光伏及充电站项目
二、工程地址:******街道
三、招标控制价:8.32626万元(人民币)
以施工合同估算价181.4万元为计算基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81.4万元*(9/200)=8.163万元。
设计收费=8.163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0.85(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2(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其他调整系数)=8.32626万元(本项目设计招标以该费用作为招标控制价)。
四、招标内容:坪地金水桥片区物业屋面光伏及充电站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竣工图确认工作。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直接票决法)
七、报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响应单位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报价单位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价单;
3、项目实施方案;
4、承诺函(见附件);
5、企业资信相关材料(根据附件《综合评审表》内所需材料提供);
6、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见附件);
说明: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九、报价要求:
(一)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4年12月24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岗区清林西路城投商务中心15楼工程发展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由报价人自行报价,本次响应报价以下浮率填报为准,报价含所需所有税金和费用。
十、招标结果公示
******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十一、特别说明
1、以上资格要求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将进行第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若合格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将直接进行评审,若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将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4、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1、承诺函
2、综合评审表
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