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昌县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9项监测指标实时上传江西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管理系统,确保我县集中式饮用水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我局拟询价确定广昌县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广昌润泉供水工程取水口)分别监测9项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监测站需运行维护的内容包括:1套水质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1套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1套氨氮分析仪、1套总磷分析仪、1套总氮分析仪、1套自动留样器、2套采水系统、1套水样预处理和配水系统、1套系统自维护系统、1套运行环境支持系统、1套控制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和1套系统建设辅助件(管材、管件、球阀等)。
二、项目所需运行维护单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参加本次竞价活动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近2年实施过水质自动监测项目建设或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业绩1个及以上;
5.企业自身具有危险废液处置能力或与第三方具有危险废液处置资质的单位有合作关系。
三、运行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仪表、集成系统(采水系统、预处理及配水系统、自动清洗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基站控制管理系统、其它配置、数据采集传输系统、中心控制系统)、其它辅助设施(通讯设施、空调、防雷设施、电压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以及计算机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
2.技术要求:①运行维护单位需常驻水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资格的技术人员),配备相关硬件备用件,备件应及时、充足,备件必须是原厂未拆封原件。②每天需安排专人查看监控系统中该水质监测站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予处理。运维单位须安排专人每周对水质监测站进行一次现场巡查③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应在1小时内向运行管理单位报告,做到信息通畅。④若设施设备发生损坏,除9项指标参数水质分析仪外,其它设施设备由运维单位承担购买费用,并在5日内更换且保证数据质量达到85%以上。⑤设备软件升级必须在原厂升级规定内完成,并在升级完成后提供原厂升级文件及工作记录。⑥对维护工作需要形成维护月报、全年形成维护年报。
⑦确保上报至江西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管理系统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共9个指标参数)每月数据传输质量综合值(上报率、完整率、及时率)均达到90%(含)以上。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
五、运维期限
本次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底。
六、其它事项
1.参与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1)报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除外);(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业绩,提交业绩合同复印件;(6)对服务内容、质量、时效提供书面承诺;(7)项目询价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报价时间: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前将广昌县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公开询价公告工作实施方案(含服务费用)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3.联系人: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饶慧燕,电话:******
广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docx
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