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业局光山县鄂豫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作业设计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光财竞争性谈判-2024-9-1 | ******林业局光山县鄂豫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作业设计编制项目 | 580000 | 580000 |
5.2 编制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达到合格标准;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1)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六、资格审查材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