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碎石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第三、十一大点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3.1.2碎石供应商应证照齐全,确保合同履行期内正常持续供应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公司。贸易公司须具备碎石经销资格。
11.4.2.3为保证今后生产碎石使用质量及保供需要,本次招标从从中标排序中选择前2-3名为预中标人。
11.4.5本次招标原则上由投标人所投价格分与商务信誉分两项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从中标候选人排序中选择前2-3名为中标人,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以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供货,在其不能满足供货量时,可选择中标候选人第2-3名供货,但供货数量不超过采购总量的1/3。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