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邢裴线示范道路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 CA 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104-01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邢裴线示范道路绿化项目施工 | ******.98 | ******.98 | 是 | ******.98 |
5.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