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4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2024)0056号;
项目代码:2410-410324-04-01-74684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为潭头镇大王庙村、石门村,总投资额为******.48元。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招标规模:本项目为2024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内容为该项目在明伦街铺设沥青道路6880.33平方米,赵庄村铺设沥青道路1304.3平方米,浆砌堰坝3211.6立方米,广场清淤5779.58立方米,回填6261.22立方米,河道清淤23320立方米,物料清理1211.39立方米,回填1211.39立方米,安装公交站牌1个,栏杆1030米。
6、最高投标限价:******.48元
7、计划工期:3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4年12月13日
2、评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委员会主任)、张风敏、刘常洁、吕春玲、李世源(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结果:
******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一段38号德阳万达广场10幢12-5号
中标价:******.00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35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张华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川************
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金额:42500.00元
八、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379-******
******建设局
电 话: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