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批复长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长住建函〔2024〕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12-420528-04-01-785948。
二、建设地点
县中心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小学)d400-2000排水管网9115米、龙舟大道(秋潭路-永和路)d400-2000排水管网12075米、龙舟大道(永和路-污水处理厂)d300-2000排水管网6795米、廪君大道d300-1400排水管网22793米、凤凰大道d600-1000排水管网13238米、白石雄关至长阳新城段及周边地区d600-1000排水管网10000米、清江大道d800-1000排水管网2000米、黄龙路d800-1000排水管网1500米;改造雨水边沟1500米、雨水箱涵350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1081座、沉泥井98座、出水口9座、雨水口1131座、跌水井3座、雨水篦子58块。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3314万元。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招标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