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 通航评估分析报告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项目编号:SWUEECG******5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12-21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5 23:59:59
开标时间:2024-12-26 09:30:00
******有限公司决定对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通航评估分析报告技术服务支撑工作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地点:凉山州雷波县。
1.2项目概况: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项目是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拟按高等级航道标准建设向家坝库区四川凉山段54公里航道(大河湾码头至大岩洞),建设内容包括滩险整治、边坡治理、炸礁、航道工作站、配套支持保障系统等,估算总投资1.9162亿元。
1.3标段划分及规模:1个标段。
1.4比选范围: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通航评估分析报告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1.5服务内容:
1、开展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全流域范围内构建物等的通航评估分析报告工作;
2、调查分析向家坝库区凉山段(大河湾码头至大岩洞)其它临、跨、拦河建筑物现状情况,提出工程措施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3、开展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所在河段的数学模型实验研究工作,提出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1.6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送审至主管部门,45个工作日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3 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或1个通航评估分析报告,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或通航评估分析报告批复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
2.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航道工程、港航工程、航海技术等航道水运相关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证明,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5 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6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其他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4年 12 月 21 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 12 月 25 日23时59分59秒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index)报名。(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日,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index)。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6 日************银行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但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格式要求提供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