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详见附表)。本通告中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告。
审批通过的企业事项,可直接到原申请端口下载电子版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再线下发放纸质版资质证书。
本次审批事项未通过的企业,请及时根据提示核实申报材料后,重新申请。
******建设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表:
德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4年第二十六批 |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事项 | 审批决定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新办申请 | 不同意。 | |
2 | ******有限公司 | 重新核定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