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修理厂车用供应商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修理厂车用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2024HEFRZ0061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有限公司修理厂车用供应商项目-2标段(三次)
标段(包)编号:2024HEFRZ00616-2
******有限公司修理厂车用供应商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宝湾国际B1-105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拾肆万肆仟元整(744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2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货物一批
******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仙霞路交口西南220米
联系人: 许工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晓举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