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彭水县两江城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5-500243-04-05-2708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两江广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9550.79m2,包括大堂、用餐区、配套休闲区、客房、会议厅、办公用房、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主要建设含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34004.1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306.04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彭水县两江城旅游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河堡街8号(原国防宾馆) | 地址: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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