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琴溪桥头至鼓楼铺段军用光缆改迁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办公室;
1.3批文名称:关于加快S206双坑至鼓楼铺段强弱电序化整治工程项目建议的函;
1.4发包人:******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发包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琴溪桥头至鼓楼铺段军用光缆改迁工程
2.2发包项目编号:HXJY******31116;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泾县琴溪桥头至鼓楼铺
2.5控制价:******.94元
2.6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2.7发包内容、规模和范围:本工程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琴溪桥头至鼓楼铺段军用光缆改迁工程,位于泾县琴溪桥头至鼓楼铺。主要内容包括:布放光缆5.5公里,拆除光缆5公里,硅芯管11064米,顶管3孔3490米,顶管2孔硅芯管1935米,专用光缆标石110个,光缆标志牌256个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9项目类别:施工;
2.10其他:无;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质要求: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响应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响应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响应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7其他要求:无。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以下不再赘述)下载发包文件及附件。
4.2、响应人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发包文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办理注册、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发包文件手续。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发包文件获取,责任自负,各响应人完成注册事项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进入“投标人登录”获取发包文件。已注册成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网员,并且已办理投标CA锁的响应人,无需再次办理CA锁,可登录平台注册投标人,并进行CA锁绑定激活,首次登录须办理相关手续。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操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咨询:400-9280-095-5;
4.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50.00元/标段。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通用专区】在【我的项目】中具体项目下点击【开标大厅】登陆进入。
5.2、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3、响应人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响应人须登录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发包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包公告内容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一致时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9.联系方式
9.1发包人
发包人:******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叉口
联系人:钱工、胡工
电话:******、******
9.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委员会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