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水湘潭县易俗河镇新塘村四新堤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09
涓水湘潭县易俗河镇新塘村四新堤水毁修复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85号,委托代理编号为:WZZB-******号。采购人为******水利局******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涓水湘潭县易俗河镇新塘村四新堤水毁修复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85号
3、委托代理编号:WZZB-******号
4、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84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þ竞争性磋商 ¨询价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约完成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1、本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是 þ否
12、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主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需求 | |
整包 | 涓水湘潭县易俗河镇新塘村四新堤水毁修复项目 | 1项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1、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行业标准要求
| 1、工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一年。 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工程预付款,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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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名,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 号),凡被列******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2.6供应商须是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施工企业。
2.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请投标供应商从2024年12月09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上午11:00 (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地点:******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联系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
联系人:罗伟军
电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48号金桂名城1栋1818号
联系人:赵薇 、 罗婷
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