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5年1月5日在菜园镇东海社区对下列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现公告如下:
竟租时间 |
房屋所属单位 |
地址 |
建筑面积(㎡) |
资产用途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起始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2025年1月5日上午8:30 |
******人民政府 |
三角店弄14-1号门面房 |
15 |
商业 |
3 |
9600 |
1000 |
2025年1月5日上午8:30 |
******人民政府 |
三角店弄14-1号侧面房 |
10 |
商业 |
3 |
2400 |
1000 |
2025年1月5日上午9:30 |
******人民政府 |
观景弄17号 |
35 |
商业 |
3 |
1800 |
1000 |
2025年1月5日上午9:30 |
******人民政府 |
观景弄17号 |
35 |
商业 |
3 |
2400 |
1000 |
2025年1月5日上午9:30 |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
观景弄17号102室 |
60 |
商业 |
3 |
2400 |
1000 |
2025年1月5日上午10:00 |
******人民政府 |
三角店弄14-1号(老虎灶菜园镇外来员工宿舍)一楼门面房 |
40 |
商业 |
1 |
30000 |
1000 |
1、竞标者要求
一、报名竞得者,不得将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二、报名者报名时须现场缴纳保证金1000元;
三、竞租人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4日,到******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670684)
2、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菜园镇东海社区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菜园镇东海社区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亦可成交。
五、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本次加价幅度为600元/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六、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八、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